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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辽市库伦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2人)
2022-07-22 16:04:5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做好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和《通辽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通人社办发〔2022〕67号),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编制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公开招聘2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党群部门28名,政府部门18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项目人员”是指: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须取得高校毕业证)。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出生);

  6.户籍条件:

  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通辽市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其他岗位户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岗位限制为库伦旗户籍的,应聘人员取得库伦旗户籍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9日(不含);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8.对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7月29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止到2022年7月29日,服务期满后超过三年或退役后(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9.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10.部分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11.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7月29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