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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1人)
2022-07-20 15:07:55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大方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经大方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进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职位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七)定向招聘大方县内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至2022年7月18日在大方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三类人员(不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

  (八)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大方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一是指本县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是指在大方县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

  (九)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是指截至2022年7月18日在大方县内任职满1届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不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

  (十)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等材料)。

  (十一)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二)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