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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鞍山海城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2-07-11 22:39:15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规定,为满足海城市教育发展实际需要,海城市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5名事业编制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至35周岁〔1986年7月10日(含)至2004年7月10日(含)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海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已取得海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以及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八)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考生从开始报名到领取准考证,以及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需满足以下疫情防控条件:

  1.海城域内报名考生,自报名前14天开始,未赴境外及域外风险地区,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海人员报名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海城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出现异常的,可参加报名;

  2.辽事通健康码为绿码,易鞍码扫码登记显示正常状态;

  3.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范围内;

  4.排队等候保持1米安全距离,不聚集、不吵闹;

  5.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检查和报名秩序管理。

  二、报名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以及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开发布。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2022年7月14日;

  每天9:00—11:30,13:30—15:30(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海城市第三高级中学(海城市响堂街道文化西街)艺体馆内。

  4.报名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各一份;

  (4)《海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份(附件2),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本人手写;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6)招聘岗位其它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考务费:依据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有关规定,每名考生收取100元考务费,报名时现场缴费;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实时关注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后续环节使用。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守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公告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证书等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对不符合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不准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一律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