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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第三批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2-07-09 22:21:47   地区:北京   浏览:0

  (三)考察和体检。依据中文笔试和中英文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由中心人事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体检过程。

  (四)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及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中心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个阶段均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考察和聘用资格。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与我中心联系确认报名资格。我中心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对进入笔试、面试和考察阶段的考生,中心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未通过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联系方式:010-59194810(高老师)

  电子邮箱:fecch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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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附件1: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22年度第三批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xls

  2.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报名须知.docx

  3.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报名表.xls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