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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同阳高县招聘医疗机构人员公告
2022-07-06 18:04:2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阳高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为阳高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为阳高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大同市户籍,其中护理岗位限阳高县户籍或生源地为阳高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未迁回阳高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7月5日);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7月5日之后出生)。

  7.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一致。

  (二)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