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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7-06 16:56:56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连云港市教育局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2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4.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的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6.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聘岗位代码A15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参加本次教师招聘,须承诺在聘用之日起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教育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教育局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