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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抚州市临川区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2-06-22 14:11:30   地区:江西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助力临川区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临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临川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临办发〔2020〕19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结合临川区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临川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临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限制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目录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就职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临川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