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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徐州市贾汪区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2022-06-21 23:19: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初中物理1、初中物理2、初中化学、初中历史、初中生物、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初中体育、初中信息技术、初中心理健康教育、高中语文1、高中语文2、高中数学1、高中数学2、高中化学、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生物、高中体育、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其他岗位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可先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2022年免试认定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