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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6-13 10:51:00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康复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1.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2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遵守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仔细阅读《2022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凡违反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