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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2022-06-02 16:24:30   地区:江苏   浏览:0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

  本次招聘紧缺人才,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10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10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则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来计算;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学校网站信息。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凡因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考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具体细则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