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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市定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8人)
2022-05-31 22:17:52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定远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在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滁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滁州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在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定远县户籍(或者定远县生源)人员”。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