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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市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2022-05-20 21:24:45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滨城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6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2年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0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滨城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八)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滨城区外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卫健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在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30日11: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5月30日11:00—6月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6月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岗位表中所列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有对应关系。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