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2022年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11人)
2022-05-17 13:32:46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2022年继续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1.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可以报考所在区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放宽报考任职年限为2年以上。

2.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可以报考所在区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录职位。

以上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981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经区党委组织部门认定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将年龄放宽到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二、招录程序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当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组织推荐,采取适当形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一)组织推荐和报名

1.职位查询。各区的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22年度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附件)。

对招录职位和招录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推荐人选直接与区委组织部联系。

2.5月19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名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推荐。

3.5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完成对拟推荐人选的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2022年度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5月26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5.5月27日前,区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6.招录机关汇总推荐报名结果,以镇街为单位组织推荐人选进行缴费确认。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所在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