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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漳州市中医院考试招聘公告
2022-05-10 16:25:51   地区:福建   浏览:0

  六、疫情防控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2.近期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考生必须按照须知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3.6月2日(含2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4.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5.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七、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漳州市中医院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下发录(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漳州市中医院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漳州市中医院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一、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考岗位要求2020、2021、2022年毕业生,报考者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学历(位)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时间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