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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2-05-05 11:35:42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用人单位组织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5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内容: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身份证;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递补。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5月21日(周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的,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hefei.gov.cn/)、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hfcdc.ah.cn)。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的,将另行通知。具体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规定执行。

  招考咨询电话: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51-65879967

  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51-62637905

  附件:1.《2022年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