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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2022-04-30 11:04:34   地区:江苏   浏览:0

  4.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同时无28天内境外或21天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最新防疫要求的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发布公告告知。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

  1.资格复审对象。应聘研究生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其余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2022年毕业生中,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2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4.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