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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州市宁远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公告
2022-04-29 18:06:03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五区两城”和美丽乡村的各类人才,宁远县委、县政府决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乡村振兴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下同)或“双一流”大学(“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双一流”大学未确定前,应具有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下同)、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引进的急需紧缺乡村振兴实用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到本科学历的岗位,引进对象最高学历为本科(非全日制)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留学回国的还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年龄一般为1987年1月1日(急需紧缺乡村振兴实用人才放宽到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共36个岗位、需求69人,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共31个岗位、需求53人,急需紧缺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共5个岗位、需求16人,详见《宁远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或已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通过县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或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的);

  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或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辞职未满两年的;

  10.2020年1月1日以后,参加我县人才引进进入聘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及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

  11.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7),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一并发送至需求目录(附件1)所指定的邮箱。

  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岗位代码+单位名称(主管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报名邮件,并对照所属的岗位发送至相应的邮箱。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