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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招聘公办(校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2-04-25 11:47:1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相关政策解读

  (一)人员管理及工作职责

  1.控制数人员管理是指公办幼儿园按照核定控制数使用人员,财政部门核拨经费,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用人机制。

  2.控制数人员具体从事幼儿园教师等相关岗位工作。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3.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控制数人员订立、履行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控制数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5.用人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教师字﹝2021﹞9号)等教育系统现行制度、规定对控制数人员的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等进行管理。

  6.控制数人员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考核标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7.控制数人员参照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在全区公办幼儿园内进行交流,并占用流入公办幼儿园控制数。

  8.按照竞争、择优原则,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岗位中,面向控制数人员设置部分岗位,将成绩突出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9.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控制数人员培训计划,对控制数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控制数人员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10.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控制数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重点考核其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二)工资福利

  1.控制数人员的工资核定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控制数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2.控制数人员工资待遇和增长机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控制数人员的工资水平原则上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3.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关系为控制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不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