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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8人)
2022-04-23 21:06: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卫生部门招聘医护人员的岗位采取“现场问答(占30%)+实操问答(占70%)”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共海西州委宣传部讲师团招聘讲师岗位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1)、(2)、(3)、(4)岗位采取“说课(占60%)+实操(占40%)”的方式进行,专任教师(5)岗位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实操成绩零分的,面试成绩作废,并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卫生部门的非卫生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中共海西州委宣传部讲师团招聘讲师岗位和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其他所有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考生个人诚信、个人档案等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