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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1人)
2022-04-21 21:40:32   地区:福建   浏览:0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沙县区人事考试网(http://sxrsks.lywsrc.com/)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医疗卫生部门岗位的招聘由沙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其他岗位由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验证材料(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和其他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未能提供复核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核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沙县区人事考试网,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4.面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的,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举止等素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个别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紧缺急需专业设置为免于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暨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只进行面试的,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4.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