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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呼和浩特本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0名)
2022-04-18 11:12:5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呼和浩特市本级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本级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8日(不含)至2004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按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在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年限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服现役须满2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可以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2年4月18日(含)前已退役的士兵。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2年4月18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2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2022年4月18日(含),曾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曾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列入编制)人员的“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