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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西南州安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6人)
2022-04-13 18:33:48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阅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

  2.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

  4.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al.gov.cn/)公示。

  八、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职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

  (四)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新聘用县直部门、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半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

  十一、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