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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乌海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人)
2022-04-11 20:49:0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乌海市2022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4人,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乌海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4日(不含)至2004年4月14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4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2年4月14日(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应聘须政审的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同时进行一次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前,应聘人员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提前了解相关事宜,以免影响聘用。

  (五)除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

  (六)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