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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人)
2022-04-07 09:42:06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组织考察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待遇和管理

  公示期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拟聘用者均按招考岗位进行转正定岗。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或社会人员报考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不能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按时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