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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人)
2022-04-07 09:42:06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6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招考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非在职,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社会人员”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和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名首日以前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还须满足该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2022年4月19日)。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4月19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4月19日。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2年4月6日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2022年4月20日上午9:00至4月22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他部门印发的专业目录及代码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参考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