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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葫芦岛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3-10 20:50:54   地区:辽宁   浏览:0

  4.若毕业生未能按期(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取消与聘用单位间的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在从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5.考生从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在备考期间,应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减少聚集和流动,加强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考生要佩戴口罩,保持合理距离,进入考场后要服从管理。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严格按照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葫芦岛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葫芦岛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

  附件3:葫芦岛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人才信息登记表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