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营口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2022-03-08 11:50:24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营口市公证处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营口市公证处系营口市司法局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营口市公证处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1日至2004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2004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允许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博士生不能以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资历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报考人员为2022届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2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同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为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

  2、国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营口市公证处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3月11日9:00至3月12日24: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11日至3月13日12:00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22年3月13日12:00前可修改信息并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3月13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信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拨打电话0417-6656021。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14日24:00前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考试费,考试费为100元人民币,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2980209(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