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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2022-02-28 12:55:57   地区:福建   浏览:0

  2.博士岗位和硕士且高级职称岗位采取面谈的方式。经网络报名,组织资格审核、直接面试考核,本单位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待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3.硕士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1.本单位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

  在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结束后,由本单位公示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通过我院官网及《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齐全后,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本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本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有关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同时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限内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是本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