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招聘学校财务人员公告
2022-02-28 08:47:19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4年3月1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拟聘用人员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人员均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岗位需求的所有相应资格证书。

  4、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点击下载>>>

  宿迁市宿豫区岗位简介表(1)

  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202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