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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招聘学校财务人员公告
2022-02-28 08:47:19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省、市和我区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宿迁市宿豫区教育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财务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3、热爱财务工作,身心健康,有进取心、责任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和财务相关软件,具备较强的从事财务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学校在编教职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宿豫区教育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豫区教育局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3月1日9:00-3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1日9:00-3月12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3月1日9:00-3月13日17:3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