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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宜春市嘉荫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2-02-28 09:34:2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嘉荫县第一中学、嘉荫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16名教师。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简介

  (一)嘉荫县第一中学校位于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始建于1958年,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占地面积2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347平方米,绿化面积12000平方米。学校现有17个班级622名在籍学生,在编教职工84人。学校地处黑龙江畔,小兴安岭脚下,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宜居宜业。

  (二)嘉荫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成立于1996年,是由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学校,现包括职业高中教育、电大成人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社会各级各类培训教育3部分职能。学校占地面积12998.8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687.2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中的专业实训楼建筑面积4003平方米,其中包括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室和设施齐全的室内体育馆。学校现有教职工62人,职业高中开设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现代农艺技术四个专业,在校学生434人。自2007年起,学校连续15年夺取伊春市对口升学考试状元桂冠;自2011年起,连续11年对口升学考试本科升学率保持在60%以上(黑龙江省本科录取率在20%左右);对口升学考试成绩稳居全省前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三、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胜任高级中学(职业高中)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该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薪资及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提供公寓标准的宿舍,学校有食堂;

  (三)按工作绩效,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其他具体事宜可以当面洽谈。

  六、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试讲)→成绩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22年2月24日—3月4日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嘉荫县教育局公众号等招聘网站发布。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