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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市信都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2-02-14 09:13:30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加强我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按照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0名(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35周岁(1986年2月15日至2004年2月15日期间出生);

  4.环市区乡镇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位为学士及以上(含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山区乡镇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含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2.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2月15日。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高校在读生(不含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