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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伊春市乌翠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人)
2022-01-25 12:01:4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乌翠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乌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年龄须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至2003年1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四)有志从事报名岗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只在笔试阶段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缓刑)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以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区)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22日—1月30日。

  公告发布网站: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文明乌翠微信公众号。具体报名与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1月26日—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乌翠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四)现场确认。

  应聘者报名时,现场确认需携带:

  1、《乌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3份(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3、在职非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应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加分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5、报考乌翠区文体活动中心岗位的,需要按所要求的特长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