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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市滨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6名)
2022-01-10 19:36:48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滨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2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定向岗位:

  1、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我省2012年(含)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本定向岗位。

  2、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从滨城区入伍的或滨城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已通过政策性安置或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九)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十一)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1月17日。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