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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2人)
2022-01-10 19:37:55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可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2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请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21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1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