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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第三批)公告(61名)
2021-12-25 20:56:30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三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7日至2004年1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手续。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

  (七)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详见《泰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5日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8:3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