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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1-12-24 21:59:18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asbwq.gov.cn/index.html)、马鞍山市人民医院(http://www.masrm.cn/)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携带按公开招聘规定需要提供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纳入博望区人民医院周转池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限最低三年(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6776082(马鞍山市博望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办公室);0555-6765162(博望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6773214(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555-6776053(马鞍山市博望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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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下半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021年度下半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