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审批服务中心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1-12-22 21:15:15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审批服务中心(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审批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初级政府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初级政府雇员(五级雇员)行政管理岗1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负责区审批服务中心财务工作;

  2.协助负责区审批服务中心日常办公事务性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招聘人员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名,招聘专业: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资产评估(B120208)。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人员范围: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简称“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报名首日(即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自愿履行我区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递补或补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从2021年12月22日起,在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xzspj@hp.gov.cn,文件命名:姓名+应聘初级雇员,咨询电话:82110634,联系人:张先生。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查阅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我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