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重庆九龙坡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公告
2021-12-13 10:25:03   地区:重庆   浏览: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届、2021届视同应届的毕业生应凭已取得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其中,属国(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正在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2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在国(境)内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应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要求详见附件7)。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等进行核实。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除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外,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