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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广安市前锋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1-12-10 14:19:40   地区:四川   浏览:0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2月24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2月23日(工作时间内)18:00前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鑫鸿路8号永和润滑油厂306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人员,须拨打联系电话(0826-28892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报考人员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和不愿意调剂的作退费处理。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2年1月4日8:30至1月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疫情防控要求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于2022年1月25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提交核查书面申请,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反馈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