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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7人)
2021-12-08 09:34:39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报考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7日至2003年12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至2003年12月7日<含>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应具有葫芦岛市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招聘岗位有明确户籍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12月7日(含)前迁入,且在聘用时仍为该地户籍;

  8.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2月7日(含)(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9.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在读的普通高校未毕业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1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npq.hld.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指定账户缴费的方式(考生请用电脑端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至12月17日15时(12月14日9时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12月14日9时正式报名开始前,将对报名网站所有数据进行清除)。

  2.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s://www.hldrsks.com),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当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