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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医疗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冬季)
2021-12-07 17:15: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医疗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6年12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2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2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1971年12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届全日制院校毕业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020年和2021年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周三)9:00--11:00,

  14:00--16: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一楼图书馆大厅(南通开发区振兴东路288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准确的《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一份,应聘者还须根据“报考对象”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2022年毕业生除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外,还须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