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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2021-12-04 09:09: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专职思政教师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试讲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试讲、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在试讲或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考核机会,取消其试讲、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试讲、面试考核人员。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试讲、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和网上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并要求其明确是否参加考核。如出现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未能收到考核通知,或收到考核通知未按时回复等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专职思政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专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我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