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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2021-12-04 09:09: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如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

  应届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七)具体报考要求条件见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2021年12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2021年12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4日,每天9:00-12:00,14: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2021年12月1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12月14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应聘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现场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