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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招聘简章
2021-12-04 09:10: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1日11:00—12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21年12月23日9:00—12月25日9: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到泰山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泰山区区委区政府大院西楼3楼)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笔试准考证》、《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4)。

  3、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可凭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体检。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按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