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招聘简章
2021-12-04 09:10: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等见《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均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3)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9:00-12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11日11:00-12月14日11:30

  报名方式:电脑端登陆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进行报名;手机端登陆“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相应客户端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2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者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报名时间不合理而错失报名机会。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计划表》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1日11:00—12月14日11:3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确定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