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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42人)
2021-12-03 17:05: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1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2月13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 1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1:00——12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12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11:00—— 12月17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