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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合同制)公告
2021-12-03 21:2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是乌兰察布市唯一一所综合性职业院校。2004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等。2017年,我院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全区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优质校院校,是全区10所优质校之一;今年列为自治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标志着我院跨入了全区高等职业教育先进行列,为乌兰察布市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专职思政课教师(合同制)6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6)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8)中共(预备)党员;

  (9)有相关专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两张及个人简历,并填写《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自主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合同制)登记表》;

  现场报名地点: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408

  2.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请于2021年12月04日17:00前将《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自主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合同制)登记表》及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应包括详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科研成果目录)电子版发至756323182@qq.com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01日—2021年12月0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474-8984476王献郡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核

  1.进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本人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2.资格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党组织关系证明或缴纳党费凭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