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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东宁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2021-12-02 21:55: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东宁市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报考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培训指导工作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将考生总成绩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公布成绩和考核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当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当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时,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人选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考核、体检

  1.考核。考核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档案等多种方式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行体检。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八、相关要求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