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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东宁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2021-12-02 21:55: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东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教师和工作人员。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申报相应岗位;报考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申报相应岗位;报考教育资源服务中心校外培训指导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东宁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即服务期未满不允许单方面违约)。

  7.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笔试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政策性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的人员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报名现场。

  1.发布公告

  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s://www.dongning.gov.cn/、报名网站http://dn2021.ibaoming.net/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网上报名

  2021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dn2021.ibaoming.net/)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提交下列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4)就业报到证;(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1M);(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已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